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馆藏,更加完整、详实地展现学校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过程原貌,经研究决定,对办学三十年来,尤其是学院合并组建之前应该存档而未存档,至今仍散失于档案室外的有关历史档案文献资料进行征集整理后存入档案室。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自然资源(旧建筑物、校园风景)、历史面貌和记载我校人物轶事、轶闻的照片、刊物、画册、实物、录音、录像等资料。
2
、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文件、科研成果及其照片、刊物、报纸、实物、录音、录像等资料。
3
、合并组建前后,来校领导和学者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字画等。
4
、合并组建前后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
5
、校级领导、教授、优秀教师及省、市级劳动模范人物的照片、录像等。
6
、我校教职工在对外工作、活动、交往中的文件、学术资料、照片、录像等。
7
、校友赠给母校及各教学单位的各种有保存价值,便于保管的特定物品(包括校庆接收的各种符合条件的纪念品)的照片。
8
、合并组建前各学校编印的宣传册等各种有价值史料或数据汇编。
二、征集对象
1
、离退休领导和教职工。
2
、曾经在学校工作过的领导和教职工。
3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征集办法
1
、提供历史档案文献材料者与档案室联系,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后,再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
2
、离退休教职工,经与档案室联系后,根据情况,档案室可派人前往其住处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
3
、在职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联系接收后转送档案室(兼职档案员人员名单见附件)。
4
、身在外地的教职工和校友若有移交或赠送物品,与档案室联系后,可将物品直接邮寄至档案室,由档案室支付邮费并寄发有关证书。
5
、提供历史档案文献材料者应准确注明其原件出处、事由、相关单位及人物姓名、职务等。
四、奖励方式
1
、对于积极主动提供档案者,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并参加年度档案工作优秀人员的评选。
2
、对珍贵的文史资料愿捐赠给学校者,由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协商另定),欲自已保存者,由档案室商借复制后奉还原件。
五、联系方式
档案室联系电话:
0552-
3177257 周立远
0552
-
3175666 贾克荣
附: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人员名单
办 公 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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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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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档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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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兼职档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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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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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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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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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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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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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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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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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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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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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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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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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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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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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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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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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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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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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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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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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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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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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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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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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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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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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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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家武
|
|
人事处
|
李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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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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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湘文
|
|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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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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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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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
淮
|
|
总务处
|
邵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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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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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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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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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刚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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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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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
|
汤
宁
|
招就处
|
倪
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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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部
|
朱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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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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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超田
|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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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效华
|
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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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朋成
|
|
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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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洁
|
财务处
|
汤
红
|
|
机械与电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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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任妹
|
成人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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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萍
|
|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
石亚中
|
电视大学
|
沈
萍
|
|
艺术设计系
|
陈晓羽
|
教师进修学院
|
赵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