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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毕业生派遣费发放通知
发布日期:[09-07-01 08:46:02] 录入:[bgs]

各系:
  2009年省教育厅发放我院毕业生派遣费款金额为9000元。为做好今年毕业生顺利毕业及时派遣,现就毕业生派遣费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派遣费由各系统筹掌握使用,主要用于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自主创业的旅费补贴,以及优秀学生和困难学生的旅费补贴。
  2、毕业生派遣费由各系按照下列表格中的发放金额尽快到院财务处统一办理领取手续。
  3、各系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发放学生名单逐一造册由毕业生本人签名领取。签名表格各系汇总后统一交院财务处备案。


                学生处学工部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机电系

1820

计算机系

700

教育系

590

经济系

1490

理学系

480

食品系

1150

外语系

980

艺术系

1460

音乐系

330

合计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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